2020年10月30日 17:35 來源:中國僑網
答:根據國務院僑務辦公室《關于確認歸國華僑身份的復函》((92)僑內字第019號文件)規定,對解放前曾在國外居住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認定其歸僑身份:
(1)本人檔案中有解放前在國外工作(當時國民黨政府外派人員除外)一年以上的記錄;
(2)解放前出國的留學生,本人檔案中有在國外從事研究、教學、半工半讀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記錄;
(3)本人檔案中有解放前在國外(不包括港澳)從事海員一年以上記錄。(來源:《僑務政策法規問答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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