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03月04日 14:53 來源:中國僑網
答:申請人應當向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 責僑務工作的機構申請審核認定。申請人要求認定歸僑身份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。例如,廣東省要求確認歸僑身份的證明材料為:居民戶口簿、國外出生證、護照證件(附外交部門及相關國家駐我國使領館的認證)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其出入境記錄復印件(復印件加蓋公章,同時附與原件相符的說明)、單位人事部門根據其本人檔案資料出具的證明材料(并附檔案復印件)等其中一項能證明歸僑身份的合法有效材料。各地僑務部門對證明材料的要求略有不同,申請人可向當地有權審核認定的僑務工作機構咨詢。(來源:《僑務政策法規問答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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